(吉隆坡22日讯)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强调,反贪会所逮捕的涉贪者,背景包括各党各派,数据足以证明反贪会是公正无私的
他说,反贪会并不是根据涉案者的身份,职位或政治倾向,以决定是否展开执法行动。
他在接受《每日新闻》专访时表示,今年截至9月,反贪会共逮捕978 名涉贪人士,包括公务员、私人机构及个人。
“在该数据中,约 40% 涉及公务员,60% 涉及私人机构和个人,这些人可能在相关机构担任高阶主管或专业人士等。”
他表示,数据也证明反贪会的执法行动,不是根据涉案者的身份,职位或政治倾向而进行,目前反贪会在法庭上起诉的案件,包括了政府及和反对党的政治人物, 高级政府官员和私人公司的执行长。
“此外,《2019至2023年国家反贪污计画》显示,贪腐案的定罪率超过90%,证明反贪会调查的有效性。这些定罪包括SRC国际公司案件,该案最终 导致前首相被处以罚款和监禁,尽管期间政府班底被更换四次,但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案件仍在审理中。”
“如果没有坚实、中立及公正的调查基础,这起全球丑闻案件不可能直到现在才能够在法庭上被起诉。这证明反贪会在打击我国腐败的权威和独立性。”
他揭露,反贪会根据调查策略和任务协调等因素,对调查案件有一个具体的定义,并根据某些类别对案件进行分类,包括引人注目的案件、公共利益案件和敏感案件。
“根据我的解释,备受瞩目的案件是指涉及王室、部长、议会、政党领袖、法官和高级公务员等政要的案件,而公共利益案件是指造成泄密和经济损失的案件、安全和对国家 造成重大损害的案件,甚至包括受到公众关注和大众媒体广泛报导的案件。”
他指出,反贪会将涉及超过 100 万令吉的贪腐案件,归类为公共利益案件。
“此外,还有一些案件被归类为敏感案件,即涉及与前面提到的名人如机要秘书、特别官员或政治秘书密切相关的个人的案件。基于这个分类,我们可以区分现有的案件,从而使侦查人员有方向,进一步实现侦查目的。”
他强调,反贪会的调查不仅非追求“人气”,也并非是一个受到某些政党青睐的机构,因此需要坚持“不畏惧、不偏袒”的原则,继续保持卓越表现。
询及反贪会的执法的挑战,阿占巴基表示,人民对反贪会的信任,是反贪会在处理贪腐案的助力
“人民对政府及其机构在处理腐败问题上的不信任,会导致政治和社会不稳定,因此,信任或认知问题才是主要挑战,尤其是当腐败问题涉及引人注目的案件时。 ”
他补充,面对数据时代,反贪会也需要探索更多的科技情报方法。
“例如,过去我们更多的是‘个人监视’,但今天,追踪嫌疑人的技术更加系统化和战略化。 情报中的数据分析方法也很重要,这就是为什么反贪会需要根据最新技术来提高情报人员的技能。 ”
他补充,金融犯罪形式的调查方法也需要加强,反贪会官员需要了解刑法和更有系统的调查方法。
“在早期的信任问题上,反贪会是负责预防和调查任何形式的贪腐和滥权的机构,这是《2009年反贪会法令》中规定的其主要目标和责任。然而,检控决定 不属于反贪会的管辖范围,因为我国的司法制度是基于三权分立,即行政、立法和司法。”
“因此,如果法院做出决定,反贪会就不能受到指责,因为它不属于该委员会的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