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峇冬加里土崩完整报告指出,土地持有者曾获批在事发原址规划开发度假村和植物园。
根据国家灾难管理机构(NADMA)今日发布的完整报告指出,马来西亚植物园度假村(MBGR)私人有限公司是这块81.71 公顷土地的所有者,并于2019 年12 月取得乌鲁雪兰莪县议会的开发项目规划许可。
该公司是透过一家名为PIR Planner的公司,于2019年7月获得雪州自然环境敏感地带技术发展理事会(JTPKSAS)批准后,向乌雪县议会申请规划许可。
然而,报告透露,先前有许多针对此地的开发申请都被拒绝。
报告指出,雪州农业发展公司(PKPS)早在2006年2月便提出相关计划,并向乌雪县议会申请在该土地上开发“马来西亚植物园度假村”,然而该会以地点不属于县 该议会管辖范围为由,将申请转呈至雪州乡村发展规划局。
2012年9月,乌雪县议会将相关申请提交给雪州自然环境敏感地带技术发展理事会讨论,但该理事会以禁止在海拔超过1000公尺的高地进行任何开发工作为由,于2016年2 月份暂停讨论并提交至州政府。
2016年10月,雪州政府批准政策,允许在海拔超过1000公尺的高地进行开发,但条件是符合规定的土地用途,且需获得雪州自然环境敏感地带技术发展理事会的批准,然而相关理事 会以土地只允许作为农牧业活动用途,拒绝相关申请。
随后,该公司根据《国家土地法》,于2017年5月向乌雪县议会提出“交还土地并重新申请土地使用权”,但该申请被诸多原因驳回,包括土地只能用于农牧业 、需遵守必要的影响评估程序等。
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去年指出,峇冬加里土崩事件案发地的3个露营地皆无照经营。
他当时表示,营地经营者合法开设有机农场,但并没有申请执照经营露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