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马来西亚国立大学(UKM)在采取“进修假期条约”索偿程序中缺乏监督及不一致,在2015年至2021年期间无法讨回高达150万令吉的违约金,同时大学董事局与管理层的岗位不明确,也使到对每一宗追讨案所做决定不一致。
《2021年总稽查司报告》显示,UKM对有关违约金拖欠者延迟采取行动,导致UKM失去64万令吉,同时,受到《1953期限法令》(Limitation Act 1953)及没有执行服务偿付(in-kind)方式限制,也导致UKM无法讨回86万令吉的债务和进修假期条约违约金。
根据大学进修假期条约,一旦接受大学奖学金的有关人士无法遵守该大学的条约,就必须偿还所有由大学支出的费用,违约者将被列为进修假条约索偿拖欠者,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191拖欠者,拖欠馀额多达3280万令吉。
报告显示,有178名拖欠者已被UKM终止服务,因为已违反进修假期条约,违约金总额为1736万令吉,而其中160名被终止服务的拖欠者已经及正在偿还违约金。
报告指,178人当中,有7人在2015至2018年期间没有偿还违约金,UKM延迟向拖欠者采取追讨行动及缺乏监督,导致UKM无法追讨48万6526令吉。
报告也指,UKM的法律组在2020年1月31日开始,向10名拖欠者采取法律行动,惟因为多种因素,包括已超出《1953期限法令》时限,以致无法向10名拖欠者追讨总值14万9753令吉的违约金。
此外,UKM在2000至2013年期间分4次赞助一名拖欠者共125万令吉进修,最后一次是到英国牛津大学进修心血管医学,惟该拖欠者在毕业后并没有依条约回到UKM执勤,于是向其追讨违约金。
尽管该名拖欠者要求通过分期摊还及以服务偿付方式偿还,之后更要求将每月1万摊还额降低至5000令吉,大学代表律师考量到摊还期将延长到2030年,而且这超出于2026年9月终止的6年期限条约。
基于拖欠者减少每月摊还额及没有履行在新条约中所同意的服务偿付方式,UKM将面对约86万令吉的损失,令UKM总共损失约150万令吉。
有鉴于此,稽查司向UKM作出数项建议,一,是研究向拖欠者采取追讨行动的程序和期限及确保获得奖学金的人士遵守条约作出服务;二,一旦拖欠者原有条款有变更,必须草拟新的条约,确保UKM能够向拖欠者作出索偿。
“UKM大学董事局及管理层的岗位必须清楚列明,以确保双方根据既定权限去履行任务,UKM的法律组必须担任政策草拟工作,而不涉及任何决策者,同时管理层要决定合适的执行方式,确保政策有效地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