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由于落实总检察长和检察官权力分离的计划复杂并具挑战性,因此将分成3个阶段进行研究,确保过程详细且全面。
她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中回答国盟伊斯兰党哥打峇鲁国会议员拿督斯里达基尤丁的提问时指出,对比研究特工队在首阶段正在根据多个国家的实证研究进行研究,将考量“肖克罗斯原理”(Shawcross principle)和“独立置身事外主义”(doctrine of independent aloofness),研究最适合我国的模式。
她提到,特工队正在研究的国家皆以议会民主为基础,实施对抗制,并拥有联邦、州属、联合等多种行政结构。
阿莎丽娜补充,将在10月11日,即后天主持会议,听取落实检控分权的9个国家的理论初期研究汇报,即英国、印度、纽西兰、澳洲、加拿大、南非、爱尔兰、肯尼亚和美国。
她指出,特工队将在第二阶段全面检讨法律,职位和财务影响,并将准备中期报告提呈内阁。
“实施这项措施所涉及的财务影响取决于一种模式,即实证研究。这当中包括了现有的职位、新职位、建筑、维修或公共设施、车辆、图书馆和资讯等费用。”
她说,现阶段确定具体的财务影响还为时过早,惟这不影响团结政府的昌明大马理念,致力于落实这项改革。
她也说,落实检控分权亦需修宪,对包括刑事法典和刑事程序法典等至少19项相关法律进行修正。
同时,她表示,在第三阶段时,特工队将与沙巴和砂拉越州政府,皇家警察、反贪污委员会、皇家关税局等执法机构,同时与律师公会,沙巴律师协会、砂拉越律师协会、学者和专家将在近期内举行会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