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烟霾“季节”又来了!前能源、科学、科技、气候变化及环境部长杨美盈指出,过去几年发生在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汶莱的跨境烟雾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环境、经济、公共健康和福祉,可能导致国家损失超过10亿令吉。
因此,杨美盈呼吁政府重新考虑致力于制定马来西亚的《跨境烟雾法案》。
她今日发文告说,事实上,自1980年代以来,烟霾对于东盟国家来说几乎是每年都会面对的难题。烟霾通常出现在每年的6月至9月,即西南季候风季节。而烟霾的严重程度取决于该年份的天气有多干燥和炎热,以及各国政府如何控制森林火灾(或泥炭火患)。
她指出,在过去的几年里,发生在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汶莱的跨境烟雾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环境、经济、公共健康和福祉。烟雾事件可能导致国家损失超过10亿令吉, 这包括对旅游业和企业的影响,用于灭火和人工降雨作业的成本,导致航班和体育赛 事的取消,公共卫生的费用,生物多样性的破坏等等。
她表示,自2019年以来,她一直主张马来西亚应该制定一项《跨境烟霾法案》(THA)。该法案将使政府能够针对在大马引起烟雾的大马个人或公司采取行动,无论森林火灾发生在何处。目前,大马没有具体的法律来管制这种情况,而新加坡则在2014年通过了相关法律。
她说,在2019年的烟霾危机之后,当时的能源、科学、科技、气候变化及环境部 (MESTECC)委托大马科学院进行了一项研究,以探讨应对跨境污染所需的法律框架,并向政府提供建议。
她表示,2020年2月12日,当时的希盟内阁讨论了这项研究的结果,并原则上同意制定该法案。然而,“喜来登”政变发生后,随后的国盟政府阻碍了这一进展。她也曾在国会询问国 盟政府以及现任的团结政府有关提呈《跨境烟霾法案》的立场。然而,两者都给出了否定的答复。
她指出,有些人可能会争辩说,《跨境烟霾法案》只是一个虚有其名的法案,因为当局必须在印尼收集到公开焚烧的证据。此外,跨境起诉将非常具有挑战性,需要印尼当局的配合,这可能难以实现。
然而,她说,反对的声音或许没有意识到,《跨境烟霾法案》也可以包含预防性条款,如:(1)强制那些有可能通过境外活动在马来西亚造成烟霾的大马公司提供资产(例如:种植 园)的卫星数据 ,以便这些公司能对导致大马发生烟霾事件负责;(2)要求大马企业在印尼油棕种植园等高风险地区购买新地皮时必须申报,说明购买前盖 地皮是如何清理的(这样能够防止当地人在出售土地给大企业前采用刀耕火种的方式 清理土地)。
她说,提高企业的透明度能够阻止大马种植企业在其他国家的不当行径,同时形成威慑。
她表示,这也将有助于打脸发达国家所描绘的负面形象,即油棕种植园都是一样的,是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或如著名广告影片所示,油棕种植是导致猩猩栖息地丧失栖息地的主要原因)。
“简言之,更高的透明度将帮助我们分辨谁是代罪羔羊,谁是才是害群之马。”
鉴于此,她呼吁政府重新考虑当前的反对立场,并致力于制定马来西亚的《跨境烟雾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