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乐23日讯)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谕令加强和改善伊斯兰法庭的行政事务,包括法官和律师的地位,以提高我国伊斯兰法律体系的权威。
苏丹阿都拉陛下今日为彭亨百乐伊斯兰法庭大楼举行开幕礼并发表御词指出,伊斯兰法庭需明智地运用其自由裁量权,确保判决对各方公平,尤其是在解决家庭和伊斯兰教法刑事案件。
“伊斯兰法庭的法官,官员和律师有必要确保审讯顺利进行。朕希望伊斯兰法庭和其他伊斯兰宗教机构能够继续精益求精。”
陛下也说,伊斯兰法庭是以伊斯兰法律为基础维护正义的机构,亦具有“和解”(Sulh)概念,能够解决家庭案件。
“2019年至2022年,有多达85%的案件通过‘和解’方式和平解决,无需经过诉讼程序。”
随著耗资650万令吉的百乐伊斯兰法庭在2016年6月竣工,陛下表示,这代表著对伊斯兰宗教机构地位的认可,亦是彭亨州伊斯兰教发展的最佳证明。
陛下相信,百乐伊斯兰法庭大楼将在执行伊斯兰法律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在百乐。
出席者包括彭亨州摄政王东姑哈山纳殿下,百乐国会议员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以及伊斯兰教司法局总监兼伊斯兰法庭首席法官拿督莫哈末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