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一马发展公司弊案今日续审,据证人向高庭揭露,源自一马公司的75万英镑(约合4百万令吉)曾于2014年流入纳吉的个人帐户。
根据本案第47位控方证人,国家银行分析师阿当阿里夫(Adam Ariff Mohd Roslan)向吉隆坡高庭供称,黑石商品全球有限公司(Blackrock Commodities)是于2014年6月19日汇款于纳吉。
此前有报导称,美国司法部已将黑石商品定为空壳公司,由在逃富商刘特佐伙伴,陈金隆(Eric Tan Kim Loong)所拥有和控制。
阿里夫在接受主控官卡马巴哈林副检察司的盘问时披露,他是在核对纳吉的大马银行伊斯兰(AmIslamic)账户的帐单之后才发现的这笔转帐。
他提及,于2014年6月23日收到黑石商品75万英镑的帐户,其尾号是880,代号则是AmPrivate Banking-1MY,而此前这个帐户中仅有10万令吉的馀额。
阿里夫曾于上月30日供证称,纳吉在2011年至2014年间,透过其个人银行帐户以4个阶段获取来自一马发展公司总值22亿8000万令吉的资金。
他阐明,这4个阶段分别是2011年“Good Star”阶段、2012年“Aabar-BVI”阶段、2013年“Tanore”阶段和2014年“Options Buyback”阶段。
纳吉在一马发展公司案中面对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受贿,其馀21项罪名则是洗黑钱控状,涉及22亿8293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