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商人亚当拉德兰在Jana Wibawa弊案中所面对的3项贪污罪,将于明年5月在地庭开审。
法官苏扎娜在今日案件过堂时,择定为期15天的审讯日。
“法庭择定本案于明年5月27至29日、6月10至12日、7月9至11日、7月22至24日,以及8月5至7日审讯。”
苏扎娜亦择定此案在10月31日进行案件管理。
较早前,主控官法拉雅思敏副检察司告诉法庭,控方将入禀书面申请,以修改亚当拉德兰另两项原本由地庭法官阿祖拉承审的控状,从而有关2项控状与本庭的3项控状联审。
“控方将在两周内入禀申请,我们在今天把证人名单交给辩方,控方将传召约20名证人。”
亚当拉德兰的辩护律师是丹斯里沙菲宜。
亚当拉德兰于2月21日被控上吉隆坡地庭,并面对一项索贿控状,也就是将向MIE基建与能源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末祖索收取项目价值的3.5%至7%现金。
他随后被控另一项向同一人(末祖索)收贿50万的罪名。
根据控状,此款项是作为协助MIE公司的酬劳,以让该公司通过直接谈判方式,取得大马政府在玻璃市一项总值4780万令吉的工程中标函。
第三项控状指出,亚当拉德兰收取与Jana Wibawa计划有关的210万令吉贿款。
被告的所有控状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以及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亚当拉德兰在雪州莎阿南地庭面对的2项贪污控状,也已在5月移交吉隆坡地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