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前总执行长阿鲁甘达在篡改1MDB稽查报告一案上诉,由于控方未能在限期内,为上诉申请提呈列名上诉理据的上诉状,因此上诉庭今日撤销这2宗上诉案件。
上诉庭今日驳回控方的上诉申请,维持高庭原有判决,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前总执行长阿鲁甘达在篡改1MDB稽查报告一案无罪。
由拿督哈达丽雅、拿督阿末再迪及拿督阿兹米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今日在案件过堂中,做出上述裁决。
这也意味著,纳吉和阿鲁甘达在被控的上述案件中维持高庭无罪判决。阿鲁甘达在此案获得无罪释放;至于纳吉虽在此案获无罪,但他仍面对其他案件,包括挪用SRC国际有限公司资金罪成目前在加影监狱服刑。
哈达丽雅在宣判时指出,根据法律,若上诉请愿书没有按时提呈,而且控方没有申请延长提呈期限,那上诉通知将视为失效和无效。
“上述2宗上诉案已分别于7月21日、8月28日和8月30日过堂。尽管上诉庭在此前已谕令控方,提呈上诉状,但控方却不遵循法庭的指令。”
她表示,在此案中,上诉人最迟本该于7月6日提呈上诉状;但直至今日(9月12日),已经逾时超过2个个月了,控方仍没要求更多时间呈交上诉状,而提呈申请。
控方副检察司拿督尤赛尼告诉法庭,控方打算入禀申请寻求延长提呈上诉请愿书期限,不过阿鲁甘达代表律师西华南丹及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宜提出反对。
阿鲁甘达的代表律师认为,由于控方至昨日都仍未提交任何材料,因此有关延长提呈上诉请愿书的要求,应被驳回。
而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宜则说,控方在此前3次案件管理中均未遵守法庭指令,因而表明他们无意继续上诉;而两名被告都应被无罪释放。
上述庭也在聆听了控辩双方陈词后,作出上撤消控方上诉裁决。
在今年3月3日,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宣判纳吉及阿鲁甘达表罪不成立及无罪释放,控方随后在3月9日入禀上诉申请。
根据法庭程序,在高庭主簿署记录上诉申请后,必须在10内提呈上诉请愿书,上诉请愿书内容包含控方对高庭裁决提出的上诉理由。
在此案,纳吉被控利用职权指示在1MDB稽查报告完成及提呈公共账目委员会之前进行修改,以免受到对付。
阿鲁甘达则被控教唆纳吉修改1MDB稽查报告,以保护纳吉免于受到起诉。
根据控状,两人被控于2016年2月22日至26日,在布城首相署犯下上述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