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1日讯)行动党全国主席林冠英夫妇及女商人彭丽君申请撤销滥权控罪,案展延至11月29日,届时被告代表律师将提呈文件予法庭。
3人于今年5月26日,在槟城法庭被控滥权罪名,不过他们皆否认有罪,其代表律师雷尔当时表示,将向法庭申请撤销控罪。
当时,雷尔给予理由是,林冠英于2016年被控的案件,成功在2018年获得撤销,而在上述案件,控方再次使用同样的证据进行提控。
林冠英当时也向媒体表示不满上述指控,直言这是“政治陷害”,因为有人企图毁灭他的政治生涯和行动党。
2020年8月11日,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被控滥权,将总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项颁予一家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在3月23日的案件管理中,该案件已从威省地庭转到槟城高庭。
林冠英是在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 (MACC)法令第23 (1) 条文下,被控作为当时的槟州首席部长和槟州发展机构投标董事会主席滥权。
他被控通过Excel物业管理及顾问私人有限公司,向周玉清支付价值37万2009令吉的酬金,以确保Magnificent Emblem私人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和峇都加湾兴建外劳村的项目。
彭丽君是被控在槟州前首长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 (1)(C)条文。
周玉清则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总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
3人获准分别以5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