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高庭今日宣判,巫统沙巴州主席兼京那巴当岸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邦莫达与妻子拿汀斯里芝芝,在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Felcra)收贿案中罪名不成立,因此无罪释放。
高庭法官拿督阿兹哈阿都哈密今日在判词中指出,地庭法官此前谕令二人需要出庭抗辩是错误的,对二人表罪成立的裁定亦属于误判。
“本庭在审查纪录之后发现,并没有证据表明控方证人玛迪与诺海里透过芝芝给了邦莫达钱财。”
法官随后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25条文,宣告邦莫达夫妇二人无罪释放。
现年65岁的邦莫达在2019年5月3日被控两项控罪,即收取220万令吉和26万2500令吉贿赂,作为让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获批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基金的报酬,惟他并不认罪。
当时身为Felcra非执行主席的邦莫达被控于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时30分及下午5时,在美拉华蒂花园大众银行分行,通过妻子芝芝依仄蒂从大众信托基金经纪马希阿都哈密收取贿金。
邦莫达还被控于2015年6月19日,在上述同一地点和基于同一理由,以芝芝的名义收受信托单位顾问诺海里的33万7500令吉现金。
至于芝芝,则被控在同一地点、日期和时间教唆其丈夫的3项控状。
地庭于2022年9月2日宣判,邦莫达夫妇在涉及大众信托基金单位信托的1亿5000万令吉投资,面对总额280万令吉的贪污控状表罪成立,并谕令他们进入抗辩程序。
二人随即向高庭提出上诉,但随著高庭司法专员阿兹哈于2022年12月9日接受控方的初步反对,以上诉申请的方式错误为由驳回其上诉申请,他们接著向上诉庭继续提出上诉。
上诉庭则在2023年7月7日裁定,批准邦莫达夫妇的上诉申请,将此案退回高庭审理,并择定此案于7月14日在高庭重新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