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讯)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对高庭驳回他起诉民主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诽谤诉讼提出的上诉案,上诉庭定于今年10月10日裁决。
上诉庭三司今天聆听阿班迪的代表律师鲁本和林吉祥的代表律师桑吉柯的陈词后,择定这宗上诉案的裁决日期。
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说,上诉庭需要一个月的时间作出裁决,因而择定上述日期开庭裁判。另两名承审法官为拿督古纳兰和拿督阿兹米。
鲁本指出,林吉祥在文章中积极断言阿班迪在1MDB丑闻上串谋,但没有证据证明阿班迪在1MDB案有参与、怂恿或串谋,而且也没有针对阿班迪涉嫌1MDB案的持续调查行动。
他指出,林吉祥在《当今大马》发表含诽谤意味的言论,不在受约制特许权(qualified privilege)的保护范围内。
另一方面,桑吉柯在陈词时则指出,高庭法官拿督阿兹玛(现已擢升上诉庭法官)允许林吉祥对其正当性和受约制特许权进行辩护,并驳回阿班迪的诉讼申请的判决正确无误。
她指出,高庭法官阿兹玛当时仔细考虑和评估证人的证据,法官在作出裁决时没有受到误导。
阿班迪今天有出庭。
去年5月23日,吉隆坡高庭驳回阿班迪对林吉祥的诉讼申请,阿班迪随后于5月24日入禀上诉庭提出上诉。
阿班迪于2019年7月5日入禀诉状,起诉林吉祥在《当今大马》撰写一篇题为“以为马来西亚正在通向廉正的危险谬误”文章中,影射他涉及罪案,尤其是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丑闻同谋,并指他不廉正、不道德,以及滥用时任总检察长的职权,该言论已构成诽谤。
阿班迪于2015年7月27日至2018年6月4日出任总检察长,他指控有关含诽谤意味的内容并不属实,故意破坏其形象和信誉,意图博取廉价宣传,让他在家庭、朋友及法律界专家前蒙羞。
他寻求加重损害赔偿和惩戒性赔偿,以及1000万令吉的一般赔偿,禁止林吉祥或其代理人再次发表涉嫌诽谤言论的禁令,以及法庭认为合适的其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