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前华玲国会议员阿都阿兹告前槟州首长林冠英诽谤上诉案,上诉庭谕令林冠英因诽谤须向阿都阿兹赔偿25万令吉。
由法官拿督阿兹莎,拿督玛丽安娜和拿督阿兹玛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也谕令林冠英须向阿都阿兹支付7万令吉的堂费。
阿都阿兹是针对槟城高庭于2020年12月11日驳回其诽谤案而提出的上诉申请。
阿都阿兹2年前入禀这项民事诉讼,指控林冠英发表诽谤他的言论,即指他收取海底隧道工程发展商的300万令吉咨询费。
上诉庭法官阿兹玛今日宣读裁决时,裁定高庭错误批准林冠英对有关阿都阿兹的言论进行正当性、公平及特权的辩护。
法官阿兹玛指出,三司今日谕令林冠英支付25万令吉的赔偿金,因为他的公开言论是在没有事先与阿都阿兹核实的情况下发表的。
她表示,林冠英的言论不只超出当局调查有关海底隧道项目存在不当行为指控的问题,还暗示阿都阿兹与此事有关。
“没有证据显示答辩人(林冠英)联系了上诉人(阿都阿兹),也没有进行核实工作。”
“答辩人仓促发表诽谤性的言论。”
她也表示,林冠英发表此声明并非为了公众利益,而是为了政治利益,以应对2018年第14届全国大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