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挪用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资金案,将在12月1日过堂。
副检察司阿斯洛夫是在8月2日通知承审法官慕尼迪,检方已经收到来自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律师事务所的陈词。
“这是一份冗长的文件,提出了几个相关问题,我们需要更多时间做出决定。”
他要求本案在三个月内过堂。
沙菲宜也证实,长达51页的文件已经降低总检察署。
这是纳吉涉嫌的另一宗与SRC国际公司有关的案件,他被控挪用SRC的2700万令吉资金,转移至其个人银行户头。
他抵触201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A)第4(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5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本案目前尚未开始审理,在今年初,控辩双方要求展延本案审讯,因为纳吉向联邦法院要求,重新检讨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的判决结果尚未出炉。
惟,在重新检讨判决遭驳回后,英国国王律师乔纳森寻求在SRC国际公司案终审阶段出任纳吉辩护律师一案,还在上诉阶段。法官因而择定在今日,即8月18日过堂。
纳吉是在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被判入狱服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