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 候任武吉安曼刑事调查部总监拿督斯里苏海利表示,警方已就人权律师西蒂卡欣车底遭安置爆炸装置案,向13名证人录取口供。
苏海利在记者会上表示,警方已提取爆炸装置上的指纹送往鉴证组信息库进行对比,惟最终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
他说,警方的调查工作还在进行中,一旦有任何突破性进展将立刻对外公布。
苏海利是于今早11时出席移交职权仪式后,接受媒体记者询问时发表上述谈话。
西蒂卡欣上个月在面子书上直播时表示,她将汽车送往维修中心检查后,被告知汽车后悬挂位置,发现一个疑似爆炸物的可疑物品,吓得她立刻报警求助。
警方调查证实爆炸装置拥有断路开关需要手动开启,而案发时是属于关闭状态才没有爆炸。
全国副警察总长拿督斯里阿育甘随后在记者会上表示,爆炸装置检验结果证实可引发火患,而警方调查发现西蒂卡欣没有接到恐吓或威胁,因此难以断定嫌犯的干案动机。
警方现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7条文对此案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