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日讯)一名律师努力申请上诉准令,以挑战政府对出国的大马公民征收离境税,来到终审的联邦法院依旧枉费心机。
以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娜里妮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一致驳回肯卡达兰的上诉准令申请,于2019年生效的大马公民出国征收离境税的法律维持不变。
另两名法官分别是拿督斯里哈斯娜和拿督诺丁哈山。
娜里妮在宣读判词时说,离境税法律合法,2019年离境税法令不影响一个人出国的权利,该法令仅对出国的某个人征收离境税。
“从某个国家出境的能力不是问题。因此,不涉及联邦宪法第5(1)条款阐明的关于生命与个人自由权利。”
她指出,肯卡达兰的上诉准令申请不获准,因为未满足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的条件。
娜里妮说,肯卡达兰的案件不宜重新审核,也挑战1979年大马政府对Loh Wai Kong案例。
她指出,在1979年的案例,联邦法院驳回Loh Wai Kong的申请,即要求裁定大马公民出国享有联邦法院第5条款阐明的个人自由基本权利。
而在肯卡达兰的案件,申请人将财政部长和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指称2019年离境税法令不合法,违反自由出行的基本权利。
他在支持宣誓书指出,任何形式的征税,包括对进行宗教仪式或朝圣者,都违反宪法保障的基本自由权利。
他还指出,除了现有的服务税和机场税,再征收离境税将加重负担和不妥当。
肯卡达兰在申请上诉准令时,要求法庭定夺数个法律问题 ,包括宪法第5条款阐明的个人自由问题。
肯卡达兰的律师是斯里慕鲁甘和山瑟星,而高级联邦律师苏扎娜则代表财政部和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