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莱纳斯(Lynas)入禀吉隆坡高庭申请2项司法检讨,以寻求法院撤销大马政府对其营运执照的附加条件,既从明年1月1日起禁止莱纳斯进口及加工稀土。
莱纳斯昨日透过一篇文告指出,大马政府对莱纳斯工厂设下的营运许可条件,与莱纳斯最初决定在大马设厂时的条件,存在很大的不同之处。
“同时,这些条件不符合马来西亚政府2018年执行审查委员会对大马莱纳斯营运的报告、大马原子能许可证委员会(AELB)对大马莱纳斯营运的审查、或独立专家对大马莱纳斯营运的任何建议。”
文告强调,司法检讨旨在审查科学、工艺及革新部长郑立慷对莱纳斯的决议,既拒绝莱纳斯寻求取消4项条件的申请。
莱纳斯在今年初更新营运执照时申请取消4项附加条件,郑立慷于2月13日正式通知莱纳斯,科艺部已拒绝莱纳斯要求取消4项条件的申请,如若莱纳斯无法满足条件将会撤销其营运执照。
莱纳斯随即对这四个条件提出上诉,惟原子能许可证委员会已驳回了这项上诉。
郑立慷则在今年5月宣布,大马政府决定再宽限莱纳斯6个月,既在今年12月31日前将精矿分解与洗涤厂撤出大马,以避免影响全球稀土供应链,而这将是最后一次延长。
这4项附加条件涵盖:
1)莱纳斯必须确保所兴建的永久废料储存槽 (PDF) 只能存放现有及直至2023年7月所产生的水沥滤净化固体(WLP)辐射性废料;
2)莱纳斯必须确保澳洲精矿分解与洗涤 (C&L)设施在 2023 年 7 月前投入运作,此后莱纳斯不被允 许在马来西亚进行生产辐射性废料的 C&L 程序;
3)莱纳斯将不被允许把含有天然放射性物质 (NORM) 的原料带入马来西亚;
4)莱纳斯只能在被允许的 PDF 处理现有及直至 2023 年 7 月前所产生的WLP辐射性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