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内陆税收局宣布,纳税人现可申请以分期付款的形式,缴交此前欠缴的所得税与房地产收益税,并且不会征收额外税款。
内陆税收局今日发表文告指出,纳税人现可在“自愿申报特别计划2.0”(SVDP2.0)期间,既今年6月6日至明年5月31日间提出申请。
“如若税款于‘自愿申报特别计划2.0’期间缴清,则无需在申请时提交文件证明。”
文告表示,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4条文,纳税人只要依照分期付款的时间来缴纳税款,还将得到禁止出境禁令的豁免。
“若不遵守缴纳条款,将导致所征税款的增加。”
自愿申报特别计划2.0时内陆税收局为我国税务管理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一项举措,旨在鼓励纳税人自愿申报收入。
纳税人可到内陆税收局办公室提交纸面申请材料,或到https://www.hasil.gov.my进行线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