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高庭裁决,人民公正党前副主席拿督祖莱达,因违反她在2018年全国大选前所签署的契约,需赔偿1000万令吉予公正党。
法官阿塔达希裁定,公正党证明了该党对祖莱达的索赔。
“这份协议旨在防止党员,特别是当选的候选人,在选举前后做出违反党利益的事。”
他指出,较少的金额无法起到威慑的作用。
“她声称自己是在胁迫下签署协议,这是毫无依据的。证据表明她在签署协议时,完全了解协议的内容。”
阿塔达希谕令,祖莱达还需向公正党支付5万令吉的堂费。
公正党于2020年9月28日入禀诉讼,起诉祖莱达曾签署一份契约,该契约条款列明候选人以该党旗帜上阵中选后,若退党或加入其他阵营,或成为独立议员,最迟须在7天内赔偿该党1000万令吉。
公正党指控祖莱达在2020年2月喜来登政变时,追随时任公正党署理主席阿兹敏等国会议员集体退出公正党,加入推翻希盟政府的行动,但她保留以公正党旗帜中选的安邦区国会议员职,接著跳槽到新阵营即国盟。
公正党在2018年第14届全国大选前,要求候选人签署法律文件,内容阐明,一旦议员资格被终止、跳槽或退党成为独立人士,都必须赔偿公正党1000万令吉。
公正党根据契约法令第71条文,向祖莱达追讨总额1204万9459令吉20仙的赔偿金,涉及5%的年利率、以及其他法庭认为适合的赔偿。
祖莱达曾两度入禀高庭与上诉庭,指公正党强迫候选人签署的这份协议书,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0条文的结社自由,要求撤销公正党索讨1000万令吉的诉讼申请,
惟祖莱达的申请与上诉,都先后遭到高庭与上诉庭的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