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2日讯)上诉庭已择定7月31日为华印混血妇女罗秀虹子女被改教案,寻求上诉推翻她的3名子女仍为穆斯林判决的下一个案件管理日期。
罗秀虹的律师斯里慕鲁甘表示,他已经告知上诉庭副主薄官玛丽安哈珊娜,上诉方尚未收到高庭判决理由。
“对方却要求我向高庭跟进此事。”
斯里慕鲁甘是回应《自由今日大马》时,如是表示,而他早前已经致函上诉庭主席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要求加快上诉案件审理速度。
他表示,他也曾致函予高庭法官旺阿末法里,要求提供案件判决的书面理由。
该名单亲母亲罗秀虹已于5月15日提交上诉通知。而按照规定,法庭应该于通知提交后的8周内提供判决理由。
“期望高庭能于本月杪之前提供判决理由,以便上诉庭能确定上诉的聆讯日期。”
玻璃市宗教局代表律师为丹尼亚法尔汉,至于玻州宗教司拿督阿斯里、玻璃市州政府及改教登记官作为上诉案中的被告,则由艾努瓦达代表出庭。
高庭法官旺阿末法里于5月11日,驳回了罗秀虹的司法审核申请,裁定没有证据表明3名子女在其获得监护权后就不再信奉伊斯兰教。
他表示,孩子们获颁皈依证书毫无争议。
他说,证书是基于玻璃市州改教登记处认为需遵守2006年玻璃市伊斯兰管理法令第107(1)条文,并且孩子们已经自愿宣誓。
罗秀虹是于去年3月25日入禀法庭,起诉玻璃市州允许父母单方面为未成年子女改教违宪。
她也坚称,她两名14岁的双胞胎女儿及11岁儿子依然是兴都教徒,并表示未经她的同意,她未成年的子女在法律上没有能力被改为信奉伊斯兰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