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上诉庭驳回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针对已故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受委为12亿5000万令吉太阳能供电弊案首席主控官资格,提出的司法审核上诉申请。
以法官拿督哈尼帕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裁定拒绝罗斯玛的司法复核,另两位法官为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与拿督史美珍。
史美珍指出,罗斯玛的上诉未有任何依据。
罗斯玛代表律师为拿督贾吉星与拿督阿克柏丁,罗斯玛本人并未出庭,高级联邦律师山苏博哈山及刘宏宾(Liew Horng Bin译音)则代表总检察署与政府出庭。
罗斯玛是于去年去年6月24日向高庭入禀司法复核申请,以挑战哥巴斯里南受委为其案件首席主控官资格,将总检察署或检控组、大马政府和哥巴斯里南列为答辩人。
她寻求法庭宣判哥巴斯里南通过志期2020年7月8日、2021年5月11日和5月21日的3封委任信,受委为高级副检察司不合法。
惟高庭在同年8月30日驳回这项申请,据高庭法官拿督阿末卡马指出,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需在三月内提交司法复核。
而罗斯玛是于2018年11月15日在高庭面控,却在2022年6月24日才提出上诉,因此已超出有效的时限。
吉隆坡高庭于去年9月1日裁决,罗斯玛太阳能弊案的3项贪污控状罪成,宣判她每项控状监禁10年合共30年,以及罚款9亿7000万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坐牢30年取代。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亦批准罗斯玛在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期间,暂缓执行刑罚。
上诉庭择定从7月11日至14日,一连4天审理这项上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