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早前被控行贿的Hydroshoppe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拿督阿都哈密,已入禀地庭申请撤销控状。
他是在今年4月5日被控献议以一年50万令吉及为期15年的贿金,作为前通讯及多媒体部长丹斯里安努亚慕沙加快吉隆坡塔特许权收购程序的报酬。
现年49岁的阿都哈密是在5月31日通过仄丹与伙伴律师楼入禀初步反对通知书。
根据上述通知书,辩方认为阿都哈密所面对的控状存在缺陷及没有根据,因为未提及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b)(B)条文的其中一个重要元素。
此外,控状也不符合刑事程序法典第152、153及154条文,因为控状内的其中一个重要详情,也就是犯罪的确切日期未在控状中指明。
阿都哈密的代表律师阿米尔韩沙今日在庭上告诉地庭法官苏扎娜,辩方已通过电邮入禀通知书,以及已收到由控方提供的部分文件。
反贪会主控官马哈帝副检察司说,控方将在下一次过堂时提交另一部分的文件予辩方,并确认已收到初步反对通知书。
苏扎娜择定于6月19日让控辩双方入禀书面陈词,以及在7月18日发表这项初步反对的裁决。
较早前,阿米尔告诉另一名地庭法官罗兹娜,辩方已入禀申请寻求暂缓Hydroshoppe公司案,直到阿都哈密的案件审结。
马哈帝指出,控方要求将Hydroshoppe公司案移交至其他地庭,以与阿都哈密的案件进行联审。
不过,阿米尔韩沙反对此事,并要求控方提出书面申请。
罗兹娜择定于7月5日聆听暂缓Hydroshoppe公司案,以及将此案移交其他地庭审理的申请。
控状指出,阿都哈密向60岁的拿督陈世利(译音)献议上述贿金,以作为时任通讯部长安努亚的报酬,从而加快该公司收购吉隆坡塔管理及行政特许权的程序。
他被指于2022年7月至8月间,在布城第4区的通讯及多媒体部犯罪。
另外,Hydroshoppe作为一家商业组织,亦被控与阿都哈密同谋,也就是为取得吉隆坡塔管理及行政特许权,而向陈世利献议以一年50万令吉及为期15年的贿金,作为安努亚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