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基于前首相敦马哈迪起诉首相拿督斯里安华的“敛财论”,莎阿南高庭允准安华延后2周,提呈本应在今日提呈的抗辩书。
安华的代表律师阿里夫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高庭主簿官在今早进行案件管理时,批准安华延后两周提呈抗辩书。
“我们有多两周的时间(从今天算起),7月7日会再进行案件管理。”
根据《当今大马》报导,马哈迪的代表律师莫哈末拉菲克亦证实了安华的抗辩书将延迟至两周后再提呈。
拉菲克表示,安华原本申请延后1个月才提呈抗辩书,惟其当事人马哈迪并不同意。
他说,马哈迪认为,此案关乎公共利益问题不应延后,反之是尽快解决,最终法庭允准安华延后两周提呈抗辩书。
马哈迪是在5月入禀法庭,起诉安华发表的“敛财论”具有诽谤性,索偿1亿5000万令吉。
安华是在公正党全国代表大会上,以不点名的方式指马哈迪就任22年又22个月的首相任期期间,为家人牟利。
马哈迪表示,安华以首相身份发表这等言论,比一般人发表类似言论的伤害性更大,亦大大削弱了他作为前首相和政治家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