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捍卫自由律师团(LFL)总监再益马列说,政府针高庭谕令国民登记局(JPN)向一名为一名5岁男童颁发出生证明的裁决提出上诉是不必要的,并促请政府撤回上诉。
“我们提醒政府,他们在这件事情上,是具有国际义务的。根据‘儿童权利公约’第三条文阐明,将儿童最大利益作为其所有行动的首要义务是必要的。”
“如若政府对此进行上诉,这就表示政府已经违反了‘儿童权利公约’,这也是一个冷血的决定,因为政府将使这个孩子成为受害者。”
他补充,政府的上诉决定显示,团结政府并没有认真的去解决无国籍儿童问题。政府透过上诉来延长问题,从而使这个问题长期存在,而这可能导致这名儿童终身无国籍。
他回忆起于今年一月,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曾表示,无国籍儿童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并将设立特别委员会解决这项问题。
他指出,无国籍不是一个小问题,因为这妨碍了一个人在获得教育、医疗保健和整体生计的权利。
“因此,我们促请政府撤回上诉,并尊重法庭所做出的决定。关于公民身份的法律必须持续扩大,而这不应倒退至损害我国儿童的利益,因为他们所处于的出生环境是无法被归咎的。”
昨日,政府针对总检察署要求国民登记局向一名五岁男孩颁发出生证明的这一决定提出上诉。
法官旺阿末法里调阅了这名儿童的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并证明了申请人为男童的亲生父亲。因此裁定该名男童已经符合联邦宪法第14条的所有要求,使他依法成为我国公民。
这名儿童是出生于本地父亲和越南籍母亲结婚的前一个月,而国民登记局所颁发的出生证上却列明这名男童为非大马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