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科学、工艺及革新部长郑立慷指出,莱纳斯要求撤销更新运营执照的4项限制条件上诉被拒绝,但在考虑到全球稀土供应链的影响,当局同意延长莱纳斯公司迁移稀土精矿分解与洗涤厂最后限期,至今年12月31日。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原子能执照局于4月28日举行的大马莱纳斯听证会上,拒绝莱纳斯提出要求撤销原子能许可证委员会(AELB)开出的4项执照附带条件的上诉申请。
他表示,不过再考虑到这一决定对全球稀土供应链的影响,他同意延长莱纳斯公司迁移稀土精矿分解与洗涤厂的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
“从2024年1月1日起,莱纳斯需要确保国外的分解与洗涤厂运营,并且该公司不再被允许,将含有天然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进口到马来西亚。”
他强调,这一决定是考虑经济利益、环境保护和公众健康后,根据《原子能执照法》第32(5) 条文,所做出的最终决定。
“团结政府了解稀土行业的重要性,并致力于确保与该行业相关的任何商业交易,不会对环境和当地居民照成负面影响。 因此本著可持续、发展和安全的原则,经过仔细评估后做出了这一项决定。”
莱纳斯在2020年2月杪获得大马政府批准延长营运执照3年,条件包括:
(1)莱纳斯必须在2023年7月之前在国外建立分解和过滤设施,且不允许将含有天然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进口到马来西亚。
(2)莱纳斯必须在营业执照批准之日起的第1年内,建设永久废料储存槽。
(3)莱纳斯必须呈交永久废料储存槽的工程发展计划。
(4)保留该公司的财务抵押金,以确保符合营业执照的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