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犯罪学家扎米兹预计,政府将使用引渡协议或刑事合作协议,将在逃商人刘特佐引渡回马。
他表示,政府在通过引渡协议时,必须满足几个条件才能遣返刘特佐,当中条件包括,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涉案者犯下了值得引渡的罪行,并且不存有阻止遣返涉案者的法律障碍或国际法规。
“在刑事合作协议中,相关的国家通常会同意将在一个国家受到惩罚的人与在另一个国家受到惩罚的人互换,而这个过程涉及评估证据和相关的法律与法规。”
他在接受《每日新闻》采访时表示,国家或当局在国际层面的谈判过程,通常始于一个国家向另一个国家发出正式请求,要求合作逮捕或遣返遭申请国家通缉相关人士。
“请求通常是通过引渡协议或刑事合作协议等国际合作机制提出的,在收到请求后,相关国家将评估申请国所提供的证据,并考虑是否应采取行动。”
“相关国家也将确保有关行动符合当地法律和国际法规。当双方同意合作时,遣返过程通常包括逮捕相关人士并将其移交给申请国。”
他指出,由于刘特佐在马来西亚和其他几个国家被指控犯罪,因此马来西亚很可能会向刘特佐所在的国家提出引渡请求,但引渡申请可能面临某些情况。
“相关国家可能与马来西亚没有引渡协议,或者没有涵盖针对刘特佐被控罪行的协议。而在这种情况下,引渡过程可能会延迟,申请国将不得不寻找另一种方法将刘特佐引渡回国。”
他补充,如果刘特佐所处的国家不承认引渡协议,亦或有相关法律阻止被控犯罪的人遣返回国,那么过程可能会停滞不前,申请国将不得不另辟蹊径把刘特佐带我国。
“刘特佐有可能拥有其他国家的公民身份或移民身份,以保护其不被遣返回原籍国。在这种情况下,引渡过程可能会延迟,申请国需要与相关国协商以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