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马新社讯)大马罪案监督特别小组(MyWatch)主席拿督桑吉温,被控于3年前在推特发布与大马皇家警察有关的虚假内容,由于控方无法证明其表明罪名,地庭今日宣判面对两项控状的他无罪释放。
法官拿督埃德温是基于控方无法在其举证阶段证明桑吉温(39岁)的表罪,而判如上述。
法官说:“接传票人(桑吉温)的两项控状无罪释放,无需出庭自辩,以及归还保释金。”
本案主控官是努莉雅副检察司,桑吉温的律师是比卡斯和米格尔。
本案在2020年6月开审,控方前后传召8名证人出庭供证。
首控状指出,桑吉温通过推特@SanjeevanSS发布与警方有关的虚假内容,意图伤害他人,以及相关内容于2020年4月7日下午3时15分,在武吉安曼警察总部的通讯办公室经人读取。
他也被指通过推特@My_CrimeWatch犯下同一罪行,以及相关内容于2020年5月17日早上8时15分,在KPJ大厦的武吉安曼警察总部商业罪案调查局经人读取。
他被指于2020年3月18日下午4时20分及5月16日晚上9时07分犯罪,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桑吉温稍后受询时对记者说,他对今天的裁决感到庆幸,并感谢其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