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专业团队委员会(Jawatankuasa Pro-tem)将研究是否必要把反贪污委员会归入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监管的机构。
掌管法律及体制改革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表示,上述议题是4月19日内阁同意成立的临时委员会关注的两项问题之一。
“临时委员会还将检讨对2009年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法令(第700号法令)的一些拟议修正案。”
阿莎丽娜是于今日,在一篇文告中发表上述谈话。
她也指出,临时委员会还将在不久的将来,与包括政府和反对派议员以及非政府组织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举行一次对接会议。
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是根据《2009 年执法机构廉政委员会法案》(第700号法案)成立,该法案于2009年9 月3日在宪报公布,并于 2011年4月1日生效。
目前,根据第 700 号法案的附表列出了21个执法机构,并且根据第700号法案第 1(5) 条文的规定,反贪会已豁免成为该会属下机构。
她指出,出席这次会议的有,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主席丹斯里莫哈末西迪哈山、副检察长拿督末哈默特里鲁丁,以及代表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的首相署法律事务组(BHEUU)、总检察署(AGC)、大马反贪会(MACC)、公共服务局(JPA) 和首相署。
“在首相的领导下,团结政府坚定致力于建立一个真正独立的机构,该机构将以高效且有效地的纪律控制权,以灌输及提高执法人员和执法机构的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