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涉协助挪用一马发展公司(1MDB)资金罪成而被判入狱10年的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获准暂缓服刑3个月。
承审此案的美国地区法官葛布罗迪周一(1日)批准了其暂缓服刑的申请,但没有作出解释。
黄宗华是在今年3月9日被判入狱10年,原订于5月4日开始服刑。
惟黄宗华代表律师阿尼菲罗在上周五(4月28日)入禀法庭,要求暂缓服刑至8月。
他解释,黄宗华自2018年在大马被捕至今,已经有4年多没见到其现年10岁的女儿。
他请求法庭允许黄宗华在入狱服刑前,能与家人相处2个月。
黄宗华涉嫌在2012年和2013年作为高盛集团银行家时,协助一马发展公司发售约65亿美金(约293亿8000万令吉)债券。
其中,有45亿美金(约203亿4000万令吉)资金被官员、银行和同伙挪用,为华尔街史上最大的丑闻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