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登30日讯)华总与拉曼理工大学联办“社团法令精英培训课程”,以让华团领导了解《1966年社团法令》,加强华团的法律知识,避免发生程序上的失误。
拉曼理工大学理事会主席丹斯里廖中莱表示,拉曼理工大学在去年9月杪与华总一起签署谅解备忘录,双方在半年内开展首个合作计划,即开办“社团法令精英培训课程”。
廖中莱指出,大马目前有约1万个华团组织,而华团想来是联系华社的重要组织网,华总作为汇集各组织网的最大平台,对于拉曼理工大学来说双方的合作很有意义,也符合大学办校的使命。
“拉曼理工大学拥有专业法律知识专才,而华总是接触华社即华团最深入及最广泛的平台。我对双方的合作很有信心,相信双方的合作能够发挥‘一加一大于二’的影响力。”
廖中莱今日在华总大厦为“社团法令精英培训课程”开幕致辞时,如是表示。
廖中莱透露,这次的课程只是拉曼理工大学与华总合作的开端,相信在未来还有更多的合作。
他随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拉曼理工大学除了广招本地学生,也欢迎海外学生入学,因为随著拉曼大学学院升格拉曼理工大学后,该大学需拥有至少10%的国际学生。
“拉曼理工大学正在探讨增加硕士与博士班,而随著高教部有意推出终身学习短期课程,让参与课程者除了能够获得课程证书,也能取得文凭、学士乃至硕士资格。”
“若拉曼理工大学能够拟出一套延续性课程,并且与华团联系推展课程,这将会造福华社。”
此外,华总副总会长拿督林广有在代表华总会长丹斯里吴添泉,出席“社团法令精英培训课程”开幕时表示,《1966年社团法令》属于国家法令,所有社团包括华团组织都必须在该法令下,向社团注册局注册。
“社团注册局是全国社团的‘顶头上司’,只有在注册获得该局批准后,该社团组织才属于合法社团,否则一切都属于非法作业。”
“因此,我认为,身为华社工作者或领导人,有必要了解和认清《1966年社团法令》和社团章程,以更有效和更到位的提供社团服务。”
吴添泉强调,每个社团领导人和理事需掌握《1966年社团法令》,旨在避免有心人士制造似是而非或似而非似的争端,自我诠释社团章程,最终搞得社团组织争议不断,甚至违背“捍卫会员利益”和“精诚团结”的创会宗旨。
由于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周日到访沙巴,因此吴添泉临时收到通知,须陪同首相出席活动,故缺席课程开幕礼,并交由林广有代读其致词。
出席的嘉宾包括拉曼理工大学校长李仕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