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6日讯)定于本周五召开的特赦委员会议,不一定会讨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特赦请愿。
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布达立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采访时指出,特赦申请的优先处理权,取决于首相署法律事务组属下的联邦直辖区特赦委员会。
“会议没有必要讨论具体案件(包括纳吉案件),而是从众多的特赦申请中,决定将哪一份请愿带至会议。至于联邦直辖区以外的请愿,则该过程由各自州属的秘书处完成。”
据了解,特赦委员会将于本周五(28日)召开会议,讨论有关在联邦法院上诉失败的囚犯所提交的特赦申请。
尽管纳吉的家人和巫统最高理事会此前已决定,向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请求特赦纳吉,但直到今日仍不确定特赦委员会的会议中,是否会讨论纳吉的赦免申请。
与此同时,阿布达立表示,国家元首也有权立即公布会议结果或推迟相关特赦申请。
“权力(特赦)取决于陛下, 没有规定要在同一天讨论,然后会立即做出决定。陛下可以将相关申请的讨论延至另一个会议日期。”
他补充,国家元首首先会考虑特赦委员会成员的建议,尽管陛下拥有赦免、缓刑或宽刑的绝对权力。
“成立特赦委员会的目的是在考虑任何赦免申请之前向陛下提出建议。根据宪法第 42 条第 5 项,赦免委员会由总检察长、该州首席部长或州务大臣及国家元首任命的不超过三名委员组成。”
“在就任何事项提出建议之前,特赦委员会应考虑总检察长所可能提交的任何书面意见。”
前首相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罪名成立,判监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纳吉也于去年8月23日在联邦法院终极上诉中失败,被送往加影监狱服刑。
该案终审判决司法审核也在今年3月31日遭到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