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推事庭宣判,被控于去年7月没通知警方在首都举行抗议物价上涨集会的国家诚信党青年团长莫哈末哈斯比获得释放,但不代表无罪。
莫哈末哈斯比也是上议员,其代表律师莫哈末法依兹对媒体说,基于控方已获总检察署的指示,以撤销莫哈末哈斯比的控状,法庭因而判如上述。
“我方在3月17日提呈陈情书,要求撤销我方当事人在2012年非法集会法令第9(1)条文(736法令)之下所面对的指控。”
“有鉴于此,推事黄彩霞(译音)今日宣判莫哈末哈斯比获释但不代表无罪。”
另外,控方也证实此事。
莫哈末哈斯比去年18日在推事庭,被控作为集会主办方,没有在举行集会前5天通知管辖集会地点的金马警区警官,惟他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他在去年7月1日下午2时,在拉惹阿郎路甘榜峇鲁占美清真寺和东姑阿都拉曼路十合百货公司(SOGO)犯下上述罪行,因而抵触2012年和平集会法令第9(1)条文(必须提前通知警方举办集会),并可在第9(5)条文被治罪,一旦罪成,最高罚款1万令吉。
另一方面,莫哈末法依兹也发文告说,这项裁决是昌明政府的一个正面起点,即尊重联邦宪法第 10(1)条款赋予公民言论自由、和平集会和结社的权利。
“随著宣判此结果,由首相拿督斯里安华领导的昌明政府为解决人民生活成本课题而进行的斗争看似真正透明,因为总检察署不再认为该和平集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