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巫统最高理事会通过,准备寻求国家元首特赦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而引发热议,更有不少民间团体如净选盟与行动方略联盟开声批评。
无论如何,纳吉与巫统支持者却坚称,这是他们的权利。更有人提出,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也一样曾获得国家元首赦免。
究竟这两名前首相与现任首相的特赦情况,有何差别?
律师刘毅龙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指出,纳吉与安华的特赦情况上,其最大的差别在于他们个别被定罪的罪名。
他提及,安华是因涉嫌鸡奸而被联邦法院在2015年宣判有罪,入狱5年。
“鸡奸的本质上是牵涉两个人的刑事罪行,并非对国家犯罪。”
他说,反观纳吉则是因涉及贪污、洗黑钱和滥权等的罪名被宣判有罪,入狱12年。
“纳吉的罪名本质上是对国家犯罪,牵涉到的是国家利益,乃至主权的问题,和鸡奸相比起来,是更加严重的罪行。”
他也提到,另一个差别,是纳吉的罪名和判决,在高庭、上诉庭和联邦法院三审中,皆被裁决为有罪,且纳吉日前在联邦法院申请复审也再次败诉,5名承审法官当中,仅有1人认为纳吉必须被重新检控。
换而言之,共14名涉及承审纳吉案件的法官,就有13人认为纳吉有罪,且检控程序无误。
他表示,反之在安华的鸡奸案,法院并非全部一致裁决安华有罪。
他说,安华在高庭初审结束以后,当时高庭的裁决是无罪,在上诉庭及联邦法院才被裁决有罪。
他指出,两者差别的第三点在于,安华在2018年被特赦时,已服刑至少3年,可以说是超过了5年刑期的一半,而纳吉才刚在2022年8月开始服刑,假设纳吉现在选择申请特赦,那纳吉实际上才服刑不超过1年。
“这或许将会是特赦委员会考虑的因素之一。”
若短期特赦将伤害司法公信
对于纳吉申请特赦成功率,刘毅龙说,这需靠国家元首智慧,原因是目前纳吉服刑不满1年,若特赦成功,难免会让人民对司法制度失去信心。
他提及,纳吉申请特赦的最强也是唯一的理由,便是他坚信法院在审理他的案件的过程当中,犯下了程序不公(procedural injustice)的失误。
他表示,但其主张已在复审申请中,遭到联邦法院多数法官驳回,在5名承审法官中,仅1名法官认为纳吉须得到重审的机会。
他指出,尽管国家元首做出特赦的决定后,无需要向大众交代特赦的原因。
“然而倘若国家元首在联邦法院多数法官作出纳吉上诉案,并无出现程序不公的裁定后,短时间内特赦纳吉,难免会造成大众对我国司法制度的不信任,进而直接伤害我国司法制度的公信力。”
“因此,我相信,国家元首会运用其智慧,针对纳吉可能提出的特赦申请,做出最符合国家利益的决定。”
使用少数判词申请特赦或是首例
对于此前是否有先例,使用少数判词申请特赦,对此,刘毅龙回答到:“据我所知,没有这样的先例”。
他说到,国家元首在考虑每一项的特赦申请的过程中,可以参考的因素非常广泛,其中包括有关法律、刑事程序,以及及证据等相关因素。
另外,他认为,纳吉会将联邦法院在复审申请里的少数判决中,所提及有关程序不公的论述,强化在其特赦申请的作法,并不令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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