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语文及出版局正草拟新法案,以让该机构拥有执法权,对付错误使用马来语文的人士。
该局主席拿督阿旺沙里彦接受《马新社》采访时表示,相关法案现阶段已呈交给教育部,后需提呈至内阁寻求批准,之后才提交国会。
“新法案相较1959年语文及出版局法令,将有更为清晰的路线图,包含评级、执法、商业化、认证及国际化等分配。”
阿旺沙里也是上议员,他说,去年已拟1959年语文及出版局法令修正案建议,以加强当局功能,唯总检察署建议,提出新法案需要做出多处修正,目前教育部尚在审查阶段。
他补充,新法案包括执法条款,因为该局目前仅拥有提供语言使用建议和指导的权力,但没有执法权。
“语文及出版局不会优先去考虑惩处或开出罚单,然而确实需要这项执法权力,以针对包括国家语言、官方语言及语言知识的使用。”
作为评级功能的建议,他说,当局将成为各部门、机构和其他公共有关当局的语言实施和质量水平的评级机构。
他说,这符合联邦宪法第152(6)条文,即马来文是联邦、州级政府,及公共有关当局的官方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