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国盟马樟国会议员袁怀绍发表的“卖肾赚钱论”引起争议后,卫生总监丹斯里诺希山指出,任何涉及我国器官交易活动的指控都需严正看待,以器官交易为目的人口贩运活动,则需援引《2007年反贩卖人口与反贩运移民法令》进行调查。
他表示,执法当局需严正看待任何涉及我国器官交易活动的指控,因为这是对特定群体的剥削,并且违反医学道德。
“如果存在以非法摘取器官为目的的人口贩运活动,执法当局可以援引《2007年反贩卖人口与反贩运移民法令》,对涉事方采取行动。”
他敦促,任何知情者可向警方或卫生部投报。
诺希山今早发出文告,如是说。
他提到,据我国在2008年签署的《伊斯坦布尔宣言》阐明,器官移植需不计性别、种族、宗教、社会或经济情况,公平地分配予合适的受助者。
“宣言强调,必须禁止器官移植商业化,因为这会对贫弱者造成不公。因此,任何将这些群体作为器官捐献者的作法,都会被视为鼓励器官交易、器官移植旅游、器官移植商业化。”
诺希山指出,根据《1974年人体组织法令》禁止任何非医疗用途的器官摘除行为。
他提及,卫生部已成立器官移植委员会,负责管理国内器官捐赠与移植的计划,以加强国内器官移植的监管。
“建立健全的服务治理体系,对于保护潜在捐献者的权益,确保器官捐献不涉及任何胁迫与拐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诺希山强调,出于国家与国际义务,卫生部反对任何参与非法及不道德器官获取活动的个人或组织,卫生部还将在必要时全力配合执法当局的调查。
“卫生部将继续与相关机构和部门合作,提高公众对于有道德的器官捐献的认识与教育。”
国盟马樟国会议员袁怀绍于本月3日因不满雇员公积金局针对性提款的辩论动议遭驳回,在国会召开记者会指出,政府应帮助生活困苦的人民,有人甚至试图卖肾度日。
此言论一出随即遭到医生与网民的抨击,纷纷提醒袁怀绍贩卖器官在我国是违法行为,促其三思而后行。
民主行动党古晋国会议员俞利文则指出,袁怀绍提出如此严重的指控,最好提供证据。
人民公正党峇央峇鲁国会议员沈志勤亦表示,袁怀绍作为前任国民团结部副部长与现任议员,应提出证据证实其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