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0日讯)拖网捕捞到的鸡腿鱼,原以一条两令吉作鱼饲料,但砍头去皮后卖入市场“身价”可激增10倍。
新山渔业批发商公会会长戴华山透露,鸡腿鱼曾经在市场上很常见,因为大型渔船拖网就能抓到一大批,原用于搅碎给其他鱼当饲料。
“鸡腿鱼卖去龟咯岛等地点做为饲料,一条鸡腿鱼价格仅两令吉不到,但砍头去皮后,卖去市场一条摇身变成15令吉以上。”
也是马来西亚渔业总会署理会长戴华山今日回应《东方日报》询问时,作出上述透露。
他呼吁所有鱼贩商,停止贩售鸡腿鱼,避免再有民众吃了中毒。
他也提及,吃鸡腿鱼中毒身亡已非头一遭,更可说每年都有民众因不会分辨有毒和无毒的河豚,结果吃了死亡的案例。
戴华山透露,20年前有关单位就曾贴公告下令,禁止贩售有毒鱼类,而非仅限鸡腿鱼,当时的惩罚是罚款10万令吉和坐牢20年。
“我不太记得下达的是渔业局还是大马渔业发展局(LKIM),但惩罚我倒记得很清楚,因为当时我也有卖这类鱼。”
他说,该禁令已过20年,究竟其中条款有何改变,需更进一步查询。
“或应执法力度,亦可能是近来市面上的鸡腿鱼已不多见,所以人们开始逐渐遗忘此禁卖令。”
戴华山透露,全马仅存的鸡腿鱼屠宰商也不多了,在笨珍就还有一家,他与对方联系,得知对方批发的其中一名鱼贩顾客已接到来自卫生局的信函,下令不能再贩售鸡腿鱼。
“据我所知,信函指,如果违反者可被罚款一万令吉和营业执照吊销。”
他补充,亚洲可捕捞到的河豚多达128种,可是只有两种是无毒能安全食用的。
“可以吃的这类非常少,而且都长得很像,这里不同与日本,有考取专业执照的师傅协助处理河豚肉。”
来自居銮占美新村的黄传新(84岁)与妻子林秀莞(83岁)是在本月25日购买了5条鸡腿鱼,并在食用后出现麻痹、抽搐情况,林秀莞紧急送院救治,证实为食物中毒,抢救后仍不治身亡。
上述事件引起关注,有不少网民表示,曾品尝过鸡腿鱼,并指非常美味,但从未知晓鸡腿鱼也是含有毒素的河豚的一种。
有网民透露,鸡腿鱼实质是在新村及甘榜很常见的鱼类,许多在那长大的人童年时都吃过,并称之为长大后都还记得的美味。
有网民坦言,从来就不知道鸡腿鱼原来是河豚的一个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