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希盟双溪大年国会议员道菲佐哈里促请政府赋予选举委员会(EC)权力,以即将到来的六州选举中,监察社交媒体上的竞选活动。
他指出,社交媒体上的违规竞选活动目前是向马来西亚通讯和多媒体委员会(MCMC)投报,而不是选举委员会。
他说,在去年的第15届全国大选(GE15)的竞选活动中,诽谤和仇恨的内容通过社交媒体传播,特别是在TikTok上。
根据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4a条刘,那些因发表促使同一种族或不同种族的人民之间的恶意、不满或敌意言论而被定罪者,如果当选,就必须让出其议席。
“今年有六个州属将举行州选。诽谤或引起种族仇恨的运动必须受到监督和制止。我知道这种情况不受1954年选举犯罪法的约束。然而,我认为需要有一个机制来处理这个问题。政府需要建立一个机制,给予选委会更多的权力,以便(针对在社交媒体上发现的这类运动)采取行动。”
首相署(法律和机构改革)副部长蓝卡巴星在回应此事时说,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已经援引通讯与多媒体法令来处理此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