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1日讯)财政部指出,参与“以公积金存款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举措的银行,收取的贷款利息仅为4%至5%左右,比市场贷款的8%至15%利息更低。
财政部于今日就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早前提出上述举措,发文告如是指出。
文告中指出,上述的举措不会给人民带来负担,因为参与该计划的银行所收取贷款利息为4%至5%,比较于市场8%至15%的贷款利息更低。
财政部表示,该举措也不会违反《1998年公积金法令》第51条文,因为公积金第二户头中的存款仅可用于支持贷款申请。
该部举例,如果申请者想要使用公积金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1万令吉的贷款,那么该申请者的公积金第二户头中必须拥有1万令吉的存款。
该部也补充,有关举措的详情,公积金将于本周五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