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首相兼财长拿督斯里安华说,抵押公积金存款向银行借贷的建议,没有违反雇员公积金法令的第51条文。
他说,政府已针对上述建议咨询公积金局,且向总检察署取得法律劝告。
他强调,贷款者的利益也需要透过上述方式受到维护,尽管存款已抵押银行,但公积金仍需继续派息。
“就以5万令吉的贷款为例,但将根据原有的组别派发全额利息。因此,(利息)并不会被切断。”
安华今日在国会下议院的首相问答环节,回答国盟大港国会议员拿督慕斯里敏的提问,这么说。
慕斯里敏询问首相,抵押公积金存款是否已违反公积金法令?首相是否就此咨询总检察长?
公积金法令第51条文阐明,任何债务或索赔不得分配、转让、有义务附加、扣押及征收;抵押存款的合法性因而引起争议。
安华也解释公积金局面对的风险非常低,即使有小部分的会员无法支付贷款,但母金与利息仍会从薪水扣除而增加,数年后便可取回抵押。
他续说,公积金局要求会员以伊斯兰教贷款的方式向银行借贷,无论会员是否为穆斯林均不受限制,特别是有者欲以传统贷款方式借贷。
“我想说的是,我们征收的是伊斯兰教金融产品的利率,因此,服务费相较低廉,但并非从传统银行的利息方面衡量。
“公积金局选择要求会员们采用利率最低的伊斯兰教贷款方式,且肯定低于市场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