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大马律师公会敦促政府制定隐私法令以保护由政府、州政府或是任何公司收集的数据安全性。
大马律师公会主席谢依琳今日发表文告指出,任何公司通过应用程序执行的任何动作,不应只受到公司与政府之间的合约限制。反之,它也应该受到隐私机制的管辖,以保护由政府或任何收集个人资料的机构所收集的个人资料。
她说,目前我国并没有类似的隐私保护法令,因为国内的个人资料受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管制,而政府和州政府都不受此法限制。
她指出,个人资料保护法令仅适用于在商业交易中所收集到的个人资料数据,并不适用于通过应用程序收集的个人数据。
谢依琳表示,通过应用程序收集的个人资料数据,其所有权和管理权非常重要,因为大量的数据能更大程度的统计出人们的社交行为和社会规范等数据。
她以MySejahtera为例,该应用程序的所有权问题令人感到不安,可以准确绘制出大马人民的社交行为和社会规范,进而导致滥用和违反隐私权,甚至影响国家安全。
她也要求政府草拟信息自由法的立法框架,以确保与政府和州政府合约的透明度和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