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表示,国油公司不曾直接向吉兰丹和登嘉楼支付石油收益,因油田的位置位于丹登海域3海里外。
她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书面回答土团党巴莪国会议员丹斯里慕尤丁的提问时指出,《2012年领土海域法令》阐明,各州对其海岸外3海里的范围拥有主权,因此国油与吉兰丹和登嘉楼州政府签署的现金支付协议规定,州政府可从在岸外3海里内所开采的石油获得5%石油收益,并以现金支付。
她补充,国油不曾直接向丹登支付石油税,是因为油田的位置位于丹登海域3海里以外。
“政府已通过财政部向附近州属发放回馈金,包括吉兰丹和登嘉楼,以落实更多有利于民的项目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