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1日讯)马华副总会长拿督陈德钦在“追问郭鹤尧华小改名”诽谤案开审次日,否认有关言论涉及诽谤。
“我国是有言论自由的,难道我连发问都不能吗?他讲别人的时候就可以?”
陈德钦是今早以证人的身分,在槟州高庭上供词时,如是指出。
他解释,之所以发布有关文告,全因是起诉人(林冠英)于去年2022年2月27日攻击马华,称马华向民众筹款600万令吉,作为郭鹤尧华小建校基金,而后者则表示作为财长时,也有拨款400万令吉予该校建委会。
“况且,有关向民众筹款600万令吉的言论是不正确的,他也没有致函向我们问清楚就发表上述言论,所以我也只是用回他的方式回应他。”
除此之外,陈德钦也表示,他仅在这事件上提出疑问,并没有质疑任何人。
此外,林冠英的律师西门慕拉里询及,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当下为何没有针对林氏发出的言论进行起诉?是否意味著林氏的言论没有造成诽谤?
陈德钦回答,因为当下建委会已澄清马华并没有向民众筹款600万令吉,而是否就此事起诉林冠英,是他们的权利。
他续说,整件事情的起因,都是林冠英在去年2月27日,在行动党面子书攻击马华而引起,如果对方没有这样做,就不会有后续事件发生。
“我并没有针对他,我也没有随随便便就发文告攻击他人,他是尊敬的前槟州首长,也是尊敬的前财长,我尊敬他都来不及。”
他补充,郭鹤尧华小确实是在改名后,才获得400万令吉的拨款,他只是询问对方是否有设下任何条件?况且,该事件涉及民众利益,民众和家长有知情权。
此外,他也否认,有关文告导致行动党在柔佛州选输掉4州席的控诉,该事件是发生在柔佛南部,如果该文告促使马华得利,但是马华在柔佛南部选区也一并败选。
他也提及,在他发布有关文告时,也有向当时郭鹤尧华小建委会的成员之一洪志强求证有关改名一事。
另一名证人洪文兴也在今早供词时表示,该校的建委会一共换过3次主席,分别是首任主席拿督张文强、次任主席拿督崔伟杰及他本人。
“我从一开始就是建委会的成员之一,所以我没有出席与前教育副部长张念群的会议,但是每次会议结束后,张文强都会回来向成员们汇报。”
所以,他对有关事情的进展是有所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