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3日讯)民主行动党宋溪州议员西华尼申日前被联邦法院判处执业不当行为罚款1万令吉的判决,并不会影响其担任州议员的资格。
西华尼申今天表示,依据联邦宪法第48条文,任何在刑事罪成下,被判处超过1年或不少于2000令吉者,将自动失去议员资格。
他解释,日前联邦法院是针对律师纪律委员会的上诉申请,恢复其13年前的纪律处分,判处1万令吉罚款,此控状不涉及刑事罪,而是民事诉讼。
因此,他表示,在联邦宪法条例下,他在此案被判处并不会丧失议员资格。
他也是霹州掌管卫生事务行政议员,今天巡视怡保小印度一间诊所配合情人节为50对情侣进行免费血液检查后,在记者会上询及该联邦法院判决时,如是指出。
他也表示,他和律师团也正在探讨该案件进展,随著才决定是否进行上诉。
“那些期待看我丧失议员资格的人士,很抱歉,他们只获得短暂的快乐。”
依据媒体报道,由拿督纳里妮、拿督王南吉和拿督哈敏达组成的联邦法院三司日前批准律师公会和巴马纳登的上诉申请,并判决恢复律师纪律委员会对前律师西华尼申13年前的纪律处分,即执业不当行为罚款一万令吉。
2016年6月13日,巴马纳登因缺席不公平解雇的索赔诉讼的审讯,而遭工业法庭撤销诉讼,因而举报西华尼申涉嫌执业不当行为,包括没有通知其审讯日期。
律师纪律委会指控西华尼申违反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和律师职业操守,包括欺骗令工业法庭相信他是代表巴马纳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