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大马报穷局当前正起草修改《1967年破产法令》,以改进当前的破产管理程序,加快大马公民脱离穷籍的进度。
“第33C条文下的自动脱离穷籍规定将得到改进,以便破产者能在更短的时间内脱离穷籍。”
她提到,政府将为债主定下提交债务证明的期限,以避免影响破产者脱离穷籍程序的进度。
“针对70岁以上破产者,以及根据《2001年精神健康法令》证明患有精神疾病而丧失无力偿还债务的破产者,增加由报穷局总监颁发脱离穷籍证书的案例。”
她提及,考虑到当前的经济情况与生活成本,草案亦将修改申报破产的门槛。
阿莎丽娜今日发布文告,针对《新海峡时报》一篇名为“一名于2013年宣告破产的男子认为破产制度存在缺陷”,以及《每日新闻》一篇名为“个人贷款是许多大马人破产的原因之一”,两篇报导作出回应。
她披露,政府将于2月7日召开会议,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接触,探讨修法的相关事项,并在近期内将草案连同各方意见一并交予内阁。
阿莎丽娜披露,从2018年至2022年间我国的破产案例达49,133宗,而在此期间获报穷局总监颁发脱离穷籍证书的案例则有87,427宗。
“其中,2022年破产案例达5,695宗,平均每日有16宗,而同期获报穷局总监颁发脱离穷籍证书的案例,平均每日则是27宗。”
她强调,经济、金融、立法、与社会,是我国制定政策的重要因素考量,政府亦明白破产者面临的困境与污名。
“因此,团结政府将继续努力提高破产管理的效率,以符合昌明大马的愿景,既在包容与平等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更加繁荣与可持续的家园。”
此前一位在2013年宣布破产的男子指出,自己不得不聘用律师来帮助自己脱离穷籍,但却被告知这仍需要一年的时间,他亦对于破产者在脱离穷籍方面缺乏协助表示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