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从2018年至2022年11月,我国有2万9698名非穆斯林公民与外籍人士结婚。其中,本地男性迎娶迎娶越南女性的比例最多。
国民登记局总监拿督鲁斯林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访问时指出,在该数据中,有2万零273宗婚事涉及男性,而另外9425宗婚事涉及女性。
“最多本地男子的迎娶外籍对像乃是越南籍女子(有6004人),其次是中国女子(3381人)、泰国(3061人)和印尼(2394人);而最多与本地女性结婚的外籍男子则是新加坡人(2697人),其次是印度(997人)、中国(958人)和台湾(829人)。”
他指出,国民登记局只登记和记录我国非穆斯林在国内或国外代表处(与外籍人士)的婚姻注册,而穆斯林婚姻注册记录则根据有关的州宗教局进行登记。
他也提醒民众,勿对婚姻注册手续掉以轻心,尤其是与外籍人士结婚的男女,因为对婚姻注册的粗心大意,可能会引发问题,尤其是孩子未来的公民身份问题上。
“获得公民身份将涉及多项过程,特别是通过法律或自动获得的途径,孩子的公民身份是根据孩子出生时,父母的公民身份和婚姻状况来确定。”
他指出,若没经过国家法律注册的婚姻,孩子将自动跟随母亲的国籍。如果母亲是非公民,那么孩子也是非公民。
“因此,在国外结婚的非穆斯林夫妇,需要到大马驻外代表处重新登记结婚,或在大马重新登记。 对于穆斯林夫妇,则需要谘询州宗教局。”
他说,如果国外的穆斯林婚姻没有在我国注册,可能会产生的主要影响是,婚后的孩子无法追溯到父姓,而是由国家登记册将孩子姓氏登记为阿都拉(Abdullah)或真主的99个尊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