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针对伊斯兰党主席丹斯里哈迪阿旺称“大选派钱是慈善”言论,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巴基表示,反贪污委员会将根据法律而非个人定义,来调查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
根据《星报》报导,阿占巴基指出,无论他人如何描述形容,贿赂就是贿赂,因为法律明文规定定义了何谓买票贿选。
“《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10(a)条文明确指出,任何用来为自己行为辩护的描述都只是解释。”
“将这形容为‘慈善’,法律认为这是贿选,无论选民是否索取。”
阿占巴基指出,选举法令第10(a)条文阐明选举前后和期间的贿赂行为,而有关罪行是直接或间接实施的,即由候选人本人或代表实施并不重要。
早前,登嘉楼州巫统以3个伊斯兰党胜出的国会议席涉及贿选而提出选举诉讼,伊党主席丹斯里哈迪阿旺指出,大选期间派钱其实是慈善,而且是民众的个人行为。
他表示,根据选举法令,只有候选人及其代理人被限制,不可分派现金予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