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 新成立的儿童事务委员会将对制定儿童相关法案提供意见,并对侵犯儿童权利的投诉进行调查。
她今日发文告指出,政府一直关注儿童的福利、福祉和保护;而迫害、剥削、性犯罪和侵犯儿童人权的问题,需要政府迅速采取行动。
“我对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和内阁同意成立儿童事务委员会,表示最深切的感谢,该委员会是一个保护和培养儿童的独立法定机构。”
她指出,儿童事务委员会共有4个职权,包括促进政府和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和教育;就制定法案、行政指示和程序向政府提供意见和协助,并建议应采取的行动。
“另外,儿童事务委员会也可以就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CRC)和其他相关国际协定规定,向政府提供建议; 以及对侵犯儿童权利的投诉进行质询和调查。”
她表示,儿童事务专员还将在其任期内通过起草一项具体法案,来领导建立儿童事务委员会的进程。
她也说明,根据 1999 年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法令第 5(2)条文,一旦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批准后,就会进行儿童委员会专员委任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