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对于学校校长昨日提领10万9000令吉开学援助金遭窃一事,校长独自前去提领援助款项,已违反教育部所规定的提领程序。
根据教育部所颁发开学援助金指南中,第7条文有关《现金提领程序》所提及,校方从银行提领援助款项时,必须遵守必须保障安全及符合现行法规。
条规列明,若是欲提领10万令以下款项,校长必须获得2名教师的陪同。若欲提领超过10万令吉的现金,校长必须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必要时也能获得警察护送。
此外,教育部长法迪娜今日在巡视珠宝国小后接受访间时表示,该涉案校长的领款操作已违反教育部所规定的提领程序。
“教育部正视此问题,因为涉及款额庞大,而目前教育部交由警方和雪州教育局调查,待结果出炉后必会采取严厉行动。”
昨日,加影警区主任莫哈末扎益助理总监发文告指出,一名士毛月新村地区学校的校长,在银行提取10万9000令吉开学援助金,并把装有现金的袋子放在车上,岂料在下车购买饮料回来瞬间,后座车窗被砸破,而车内的现金也不翼而飞。
他在今早证实该名校长在提取该笔现金时,并未向警方提出护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