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卫生部宣布,延长大马3个牌子的7款新冠疫苗使用有效期限,其中辉瑞(Pfizer)疫苗、科兴(Sinovac)疫苗以及康希诺(CanSino)疫苗保质期限,延长12个月至24个月。
药剂服务高级总监诺哈丽扎今日发文告指出,新冠疫苗保质期延长的批准具有追溯力,这意味著它适用于所有库存,包括之前收到的库存。
这7款延长保存期限的新冠疫苗分别是2款辉瑞(Pfizer)疫苗保质期延长至15个月、10微克(mcg) 的辉瑞疫苗保质期延长至18个月、以及30微克辉瑞(Tris/蔗糖)疫苗保质期延长至12个月。
科兴疫苗也有2款延长期限的疫苗,分别是科兴科学生物公司生产,以及马来西亚发马公司(Pharmaniaga)所生产的Vero Cell疫苗,保质期限均延长至24个月。
至于康希诺生物所制作的Convidecia 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保质期限则延长至15个月。
她指出,决定药品保质期限,是根据制造商在特定储存温度下实时进行的稳定性研究,而稳定性研究涉及物理特性、效力、纯度和无菌等一系列测试,以确认产品在储存一定时间后仍符合指定规格。
她说,稳定性研究的数据收集通常会在2到3年内完成。
“目前,鉴于全球新冠疫情急需新冠疫苗,已对该注册疫苗产品进行有条件注册,并允许生产商不定期提交稳定性试验数据到时间(滚动提交)。 ”
“最新数据将通过变更申请提交给 国家药物监管机构,当局也将对这些数据进行评估,以确保疫苗的质量仍与批准时相同。”
她说,如果发现评估数据符合监管要求,则将更改(延长)新冠疫苗产品的保质期。
同时,她说,即使疫苗标签上的有效期可能表明产品已经过期,但用户可以通过国家药物管理局网站(https://npra.gov.my)查看延期后的实际有效期限。
诺哈丽扎还保证,只要未超过新设定的有效期,该产品仍然可以安全使用。
“卫生部也始终致力于确保包括马来西亚供应的新冠 疫苗在内的所有药品都经过 国家药物监管机构从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的评估,并获得药物管制局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