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政府就《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792条文)及《2007年儿童证人供词法令》草拟修正案,征求意见及反馈,并就上述法令讨论7项问题。
首相署法律及制度改革部今日发文告指出,该部今日在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举行会议,出席者涵盖政府机构、学术界和民间社会的代表;并由首相署法律及制度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发表演说。
文告指出,会议旨在就《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792条文)及《2007年儿童证人供词法令》草拟修正案征求建议、意见和反馈。
对此,会议中商议了7项问题,即在涉及儿童被害人和证人的刑事案调查、起诉、审判和审讯过程中所面对的挑战、有必要改善法院现有设施、在相关法令中将儿童的年龄调整为18岁、法院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需接受儿童证人的供词。
同时,新的条文规定,以遏制儿童在线上发生性剥削、被告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为儿童受害者和证人提供痊愈援助及增强现有法令法定伴侣的服务、以及在某些情况下,与儿童性犯罪相关的法令中需存在严格要素,并授权当局从数码和通信设备中提取证据。
文告表示,政府始终关注虐待儿童的课题,因此,修正相关法案对于确保刑事司法系统有效处理涉及儿童性侵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政府亦承诺成立儿童委员会作为一个独立机构,以监督和保护大马儿童的权利。
“但成立该委员会仍需征求各方的意见,亦需起草一项法案,而作为短期解决方案,政府有意在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下设立儿童事务专员办公室。”